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469

3469.“以扫是个

3469.“以扫是个四十岁的人”表示在真理的属世良善方面的一种试探状态。这从“以扫”的代表和“四十岁”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扫”是指真理的属世良善(3300, 3302, 3322节);“四十岁”是指试探的状态。“四十”表示试探(参看730, 862, 2272节),“岁”(即年)表示状态(487, 488, 493, 893节)。关于以扫的这些细节之所以紧跟在亚比米勒和以撒的故事之后,是因为主题一直是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也就是那些照着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事物生活的人,因为这些人由“亚比米勒、亚户撒和非各”来表示,如前面各处所述(3447, 3448, 3451, 3463节)。
因此,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或照教义事物生活的人在内层事物,也就是他们的理性概念或事物方面重生了,但在外层事物,也就是他们的属世事物方面还没有重生,因为人的理性先于其属世部分重生,或说在他的属世部分重生之前,他的理性部分先重生(3286, 3288节)。属世部分完全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人的思维和意愿就建立在属世部分的基础上,如同建立在它们的根基上。这就是为何在重生期间,人会感觉到他的理性人或内在人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冲突或争战;又为何他的外在人重生比内在人晚得多,而且难度也大得多。事实上,越接近世界、越接近肉体的东西就越不容易被迫使去服从内在人;这个过程需要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还需要这个人不得不被引入的许多新状态。这些状态是自我认知和对主的认知的状态,也就是说,认识到他自己的悲惨处境和主的怜悯的状态,因而是由试探的争战产生的谦卑状态。正因如此,此处紧接着就是关于以扫和他两个妻子的补充,他们表示内义上的这些事物。
谁都知道什么是属世良善,即:它是人与生俱来的良善;但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真理的属世良善。属世良善,也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良善有四种,即:由对良善的爱产生的属世良善;由对真理的爱产生的属世良善;以及由对邪恶的爱产生的属世良善;由对虚假的爱产生的属世良善。一个人从他的父母,要么从父亲,要么从母亲那里获得他与生俱来的良善。因为父母通过频繁的练习使用和习惯所获得,或通过实际生活所充满的一切习性最终会让他们觉得如此熟悉、如此习惯,以至于它们看上去似乎是天生的;这些习性都会传给他们的孩子,并变成遗传性的。如果父母出于对良善的爱过着一种良善的生活,并在这种生活中感受到快乐和祝福,又在这种状态下孕育后代,那么这后代就会从他们那里获得一种朝向类似良善的倾向。如果父母出于对真理的爱过着一种良善的生活(关于这种良善,可参看3459, 3463节),并在这种生活中感受到快乐,又在这种状态下孕育后代,那么这后代就会从他们那里获得一种朝向类似良善的倾向。
这同样适用于那些通过遗传接受对邪恶之爱的良善和对虚假之爱的良善之人。后者被称为良善,是因为它们在那些拥有它们的人看来,表面上似乎是良善,尽管它们恰恰是良善的反面。属世良善看似在其中的大多数人就有这种良善。那些处于对邪恶的爱所产生的属世良善的人往往倾向于各种邪恶,因为他们很容易允许自己被引入歧途。这种良善就是他们尤其易受污秽的快乐、各种奸淫和残忍影响的源头,或说这种良善使他们尤其向肮脏的欲望、奸淫和残忍卑躬屈膝。那些处于对虚假的爱所产生的属世良善的人则往往倾向于各种虚假。这种良善使他们贪婪地抓住虚假的说服,尤其伪善者和骗子所用的那种,因为这些人知道如何迷惑人们的心智,赢得他们的注意,并渗透进别人的情感,假装纯真。如今在基督教界处于属世良善的大多数人,就生在源于邪恶或虚假的这些所谓的良善中,因为他们的父母通过实际生活获得了邪恶和虚假的快乐,并以这种方式把它植入他们的孩子,又通过自己的孩子植入他们的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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