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452.“便说,让我们之间,就是我们和你之间,立一个誓言,让我们与你立约吧”表示就本身而言,他们的信之教义事物不应该被否认,也就是说,只要它们取自圣言的字义。这从“我们之间的誓言”、“我们和你之间”、“让我们立约”的含义清楚可知:“我们之间的誓言”是指教义事物与圣言字义的和谐一致;“我们和你之间”是指与内义的和谐一致;“让我们立约”是指他们以这种方式能结合在一起,“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2003, 2021节)。从这一切流出的意义或观念是:正因如此,就本身而言,他们的信之教义事物不应该被否认,因为如前所述,教义事物只要取自圣言,就永远不会被否认。只要拥有它们的那个人过着仁爱的生活,它们就蒙主悦纳,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能与这种生活结合。但圣言的内层事物能与存在于仁之内层良善中的生活结合。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引用的内容(3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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