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445

3445.“以撒的仆

3445.“以撒的仆人便在那里挖了一口井”表示来自那里的教义。这从“井”的含义清楚可知,“井”是指圣言(2702, 3424节)。既然圣言就是教义本身,因而是教会所教导的一切教义的源头,那么“挖了一口井”就表示取自那里,也就是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因为字义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但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本身只有一个,即仁和爱的教义,也就是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教义。因为这种教义和照之的生活构成整部圣言,如主在马太福音(22:37-40)所教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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