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88.“因为她甚是好看”表示它因被称为神性而很容易被人接受。这从“好看”的含义清楚可知,“好看”是指因其形式非常悦目,因而很容易被接受的某种东西。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但没有从良善拥有对真理的任何感知,只有对父母和教师所教导的真理的良心之人。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这地方(即基拉耳)的人”之人(3385, 3387节)。对这些人来说,确认真理的第一个阶段就是声称一个事物被称为神性,因为这会立刻唤起他们对神圣之物的概念,这种概念会给他们提供对告诉给他们的每一个事物的一个全面确认,即便他们不明白。尽管如此,他们所听到的东西必须适合他们的理解。对一个人来说,知道某个事物存在是不够的;他还想知道它是什么,具有什么性质,以便对它的确认可以抵达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并从那里回来。否则,某个事物的确可以被引入记忆,但它待在那里就像某种死物,或毫无意义的声音;除非某种确认或支持的证据或观念(无论它来自哪里)将它固定在记忆中,否则它就像对只是回响在脑海中的一个想法的回忆,或对纯由声音制成的某种东西的回忆那样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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