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81.“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表示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通过试探实现的合一。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听从我的嗓音”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也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2833, 2836, 3251节);“听从我的嗓音”当论及主时,是指通过试探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合一,因为在圣言中,顺服被归于主与试探有关。此处提到亚伯拉罕听从是指22章关于亚伯拉罕所说的话,即:当神试验他时,对他说,带着你的儿子,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22:1-2)。当亚伯拉罕听从祂的嗓音时,经上说: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必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种繁多,如同天上的星。(创世记22:12, 16-17)
“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这就是“听从祂的嗓音”)表示人身或人性与神性通过最后的试探所实现的合一(参看2827, 2844节)。主在客西马尼园所说的话也证明,这就是“听从耶和华或父的嗓音”的意思:
我父啊,倘若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然而,不要照我所愿的,只要照你所愿的。第二次又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非要我喝不可,就愿你的旨意成就。(马太福音26:39, 42;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但由于耶和华或父在祂里面,或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所以“听从耶和华的嗓音”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这也可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绵羊放弃生命。因此,父爱我,因我放弃生命,好再把它取回来。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去生命,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有权柄放弃它,也有权柄把它取回来;这个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5, 17-18)
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参看1663, 1668, 1690, 1691e, 1725, 1729, 1733, 1737, 1787, 1789, 1812, 1820, 2776, 3318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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