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377

3377.创世记26

3377.创世记26:4, 5.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又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的种;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
“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表示真理和信的知识或认知;“又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的种”表示由此衍生的教会;“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无论教会之内的还是教会之外的;“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表示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通过试探实现的合一;“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表示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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