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76.这两节经文的内义是:当神性真理经由理性概念或事物流入时,它会产生真理的表象,从而使良善繁殖,使真理增多;主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与天使和世人结合。这两节经文的整体含义无法从3366节对它们的初步解释看出来,在那里,若干含义看似彼此无关,或说一切都是分散的;那里的解释是这样,从神性获得的思维是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要求助于理性概念或事物,当被神性光照时,理性概念或事物就是真理的表象;从这些理性概念或事物而来的是来自神性的教导,一个增长,因而是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灵事物,主通过这些属灵事物与祂圣言中的事物结合。这些含义在世人眼里似乎彼此无关,但在内义上却以最完美的秩序结合在一起,在天使眼里,也就是在天堂,则按最优美的顺序和联系出现并被感知到,事实上还伴随着以一个天堂形式出现并具有无法形容的多样性的天使代表。这就是就其内义而言,圣言在每个部分上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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