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375

3375.“我必坚立

3375.“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表示确认。这从“起誓”或“誓言”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或“誓言”是指确认(2842节)。此处并未说“坚立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而是说坚立“所起的誓”。原因在于,“约”论及属天之物,也就是良善;而“誓言”论及属灵之物,也就是真理(3037节);真理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出于同样的原因,下文论到以撒,没有说他与亚比米勒立约,而是说“彼此起誓”(26:31);而经上论到亚伯拉罕说,他与亚比米勒“立了约”(创世记21:32; 参看诗篇105:9-10)。此处“誓(言)”所表示的确认是指主与其国度的居民的结合,因为“誓(言)”是对约的确认,而“约”是指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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