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68.“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表示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求助于理性概念或事物,当神性光照它们时,它们就是真理的表象。这从“埃及”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是指记忆知识或事实(1164-1165, 1186, 1462节);“地”在此是指当被神性光照时,系真理表象的理性概念或事物。事实上,“地”在此是指“基拉耳”,就是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所在之地,而“基拉耳”表示信;“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信之教义;“非利士人的王”表示教义事物(3363, 3365节);因此,“地”,即亚比米勒所在的基拉耳在内义上没有其它含义。
“地”(land or earth)具有各种含义(620, 636, 1066节),其含义取决于它所论及的民族的品质(1262节)。严格来说,“地”表示教会(3355节);并且它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或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事物,因而表示仁与信的教义事物,从而也表示当被神性光照时,系真理表象的理性概念或事物;因为这些表象是教会的真理,因而是教会的教义事物(参看3364, 3365节)。无论你说被神性光照的理性概念或事物,还是说真理的表象,抑或说诸如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或天堂中,和诸如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或教会中的那类属天和属灵真理,都是一样的。这些观念也被称为教义事物,但这是由于它们所包含的真理。天使和人类的理性因被神性光照的真理表象而拥有其存在,并被称为理性。没有这些表象,就没有理性;因此,理性概念或事物就是真理的这些表象。
此处之所以说“不要下埃及去”,也就是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是因为记忆知识或事实早就论述过了,因为亚伯拉罕在埃及寄居就代表童年时期,主在记忆知识或事实上所接受的教导(参看1502节)。至于祂不要下埃及去,而是要寄居在基拉耳地,也就是说,不要关注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要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这个命令背后的奥秘,情况是这样:含有神性在里面的真理的一切表象都属于理性,以至于理性真理和真理的表象是一样的;而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属世层,以至于属世真理和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是一样的。理性真理或真理的表象,只能从神性进入理性,并通过理性概念或事物进入属于属世层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的流注存在和显现。那时,在理性层产生的活动就出现在属世层,就像许多事物的一个形像同时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就是它们如何呈现在世人,以及天使面前;然而,理性概念或事物在属世层中的呈现对天使,不像对灵人界中的人和属灵-属世领域中的人那样明显;因此,后两组人拥有真理的代表。
世人都是这样,因为如前所述(参看644, 684, 911, 978, 1733, 1900, 1928, 2634, 2997节),凡处于良善的人都是微型天堂,或也可说,都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大天堂的形像。由于神性真理无法直接流入存在于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只能经由理性概念或事物流入,如前所述,所以此处说以撒不要下埃及去,而是要住在基拉耳地。但对于这些事,我们无法获得一个清晰的概念,除非我们知道流注的性质,以及观念的性质;所以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几章的末尾,就是讲述我的一些经历的地方(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6, 6598-6626节),论述这两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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