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45.由此可见,不同种类的言语按顺序以这种方式越来越内层:每一种都按顺序来自下一种,并且每一种都按顺序在下一种里面。我们知道,世人的言语和产生它的思维是何性质,它所包含的分析过程是永远无法被彻底探究出来的。善灵,也就是第一层天堂天使的言语和产生它的思维更内层,包含更加奇妙、无法探究的事物在里面。第二层天堂天使的言语和产生它的思维还要更内层,包含还要更完美、无法形容的事物在里面。而第三层天堂天使的言语和产生它的思维是至内层,包含完全无法形容的事物在里面。尽管所有这些语言类型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它们似乎各不相同,多种多样,但它们仍构成一种语言,因为每一种都形成下一种,每一种都在下一种里面。此外,凡出现在外层中的,都是内层的代表。凡不越过世俗和肉体事物思考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些事,因而以为与他同在的内层事物什么都不是;而事实上,这些内层事物构成一切;相比之下,外层事物,也就是在他看来似乎是一切的世俗和肉体事物几乎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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