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344

3344.还要更内层

3344.还要更内层的天堂,也就是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在说话时,也使用代表;但任何观念都绝不可能想象这种言语,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世人也有这种语言,或他们的思维模式在自己里面,但前提是他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与肉体分离之后,他就采用这种语言或思维模式,如同生在其中,尽管如前所述,只要活在肉身,他就不能对它形成任何概念。简言之,通过与观念联合的代表,言语可以说活了过来。语言在世人当中是最不活跃的,因为世人的言语是口头语言;但它在第一层天堂天使当中较为活跃,在第二层天堂天使当中更为活跃,在第三层天堂天使当中是最活跃的,因为这些天使最直接地沉浸在主的生命中。凡来自主的,本身都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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