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343

3343.内层天堂天

3343.内层天堂天使的言语还要更美,它的代表还要更有吸引力;但取了这种代表性形状的观念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若真的用语言表达出来,它们不仅超出一切理解,还超出一切相信。属灵事物,也就是真理的形式,是由天堂之光的改变产生的;以无数奇妙方式发生变化的情感就在这些改变里面;而属天事物,也就是良善的形式,是由天堂之火,或天堂之热的改变产生的。它们以这种方式激发一切情感。与肉体分离后,人也采用这种内层或深层说话风格;但前提是,他活在世上时处于属灵良善,就是信之良善,或也可说对邻之仁。因为他拥有这种语言在自己里面,只是他没有意识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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