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30.“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了雅各”表示在此期间,优先权被让与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的教义,或说良善把优先权让给真理的教义。这从“长子的名分”的含义清楚可知,“长子的名分”是指优先权(参看3325)。在此期间,优先权被让出去了,这一事实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3324, 3325节)清楚看出来。一开始,真理之所以在属灵人里面掌权,主要是因为在他的初始状态下,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快乐是存在的。他以为这些快乐就是附着于他的真理,并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他对真理的情感的良善。事实上,那时他认为真理能帮助他获得重要地位或物质利益,或世上的名声,甚至来世的功德。所有这些可能性都激发了他对真理的情感,还点燃它。然而,它们都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尽管如此,主仍允许这些东西在初期影响他,或激动他;否则,他就无法重生。聪明和智慧的到来是需要时间的;在此期间,他通过这些真理被引入良善,也就是被引入仁爱。一旦他拥有仁爱,就会第一次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并出于良善行事,同时出于这良善对真理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凡与这良善不一致的东西,他都称之为虚假,并弃绝。他以这种方式向真理掌权,或说掌控真理,就像主人掌控他的仆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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