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304.“他的手抓住以扫的脚跟”表示属世良善的最低层,真理以某种能力附着于它。这从“手”、“抓住”和“脚跟”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论及真理(3091节);“抓住”是指附着;“脚跟”是指属世层的最低部分(参看259节);“以扫”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参看3302节)。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他的手抓住以扫的脚跟”表示属世良善的最低层,真理以某种能力附着于它。
至于真理以某种能力附着于属世层的最低良善,情况是这样:当属世层或属世人正在重生时,它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从理性人成孕,确切地说,通过理性人从属灵人,在此之前通过属灵人从属天人,再之前通过属天人从神性成孕。因此,流注从神性开始,通过连续不断的层级逐渐下降,直到终止于属世层的最低部分,也就是世俗和肉体部分。当来自母亲的遗传之物污染最低的属世层时,真理不能与良善合而为一,只能以某种能力附着于它。在这些污秽清除之前,真理不能与良善合而为一。这就是为何在人里面孕育的是良善而不是真理;为何婴孩缺乏真理的任何知识,又为何真理不得不通过学习获得,然后与良善结合(参看1831, 1832节)。因此,经上也说他们“在她里面互相冲突”,也就是争斗(3289节)。由此可知,从最初孕育时起,真理就取代了良善,正如经上说,雅各取代以扫:
他不是名叫雅各吗?因为他取代了我两次。(创世记27:36)
何西阿书:
祂必因雅各的行径察罚他,照他所行的报应他。他在子宫中就取代他哥哥。(何西阿书12:2-3)
那些只专注于历史细节,无法将心智从中抽离出来的人只知道这些和前面的经文简单地预言了发生在以扫和雅各之间的事,并且下文也证实了这一点。但主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历史细节遵循自己的顺序,而属于内义的属灵细节也遵循自己的顺序;因此,外在人看历史细节,内在人则看属灵细节。所以这两者,就是外在人与内在人,彼此对应;而圣言提供联结,因为圣言是天与地的联结,如前面多次所示(1775, 2899, 3085节)。因此,当有人在神圣状态下阅读圣言时,他在地上的外在人和他在天上的内在人就会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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