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302

3302.“人就称他

3302.“人就称他的名为以扫”表示它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良善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良善的性质或品质。这从“称名”或“名叫”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名”或“名叫”是指了解一个人或一个事物的性质或品质,因而了解其性质或品质本身(参看144, 145, 440, 768,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节)。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凡出现在圣言中的名字,在内义上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888节);“以扫”这个名也是如此。“以扫”表示刚刚成孕时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这一点从上下文关于以扫的阐述,以及圣言的其它部分明显看出来。但由于以扫和以东的意思差不多,不同之处在于,“以东”是指与真理的教义事物联合的良善方面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所以在25:30,以扫被称为“以东”;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会通过来自圣言的经文被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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