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289.“儿子们在她里面互相冲突”表示争战,也就是此处的主题。这从“冲突”和“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冲突”是指争战;“儿子们”在此是指良善和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以扫和雅各,也就是此处的“儿子们”,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以扫代表良善方面的神性属世层,雅各代表真理方面的神性属世层,这一点从下文清楚看出来。本章所论述的这种争战或冲突涉及优先权,即:是良善优先还是真理优先,或也可说,是类似于良善,或从良善长出来的仁爱优先,还是类似于真理,或建立在真理基础上的信仰优先。自属灵教会的初期起,教会中的许多人就争论这个问题。由于优先权的问题是下文论述的主题,所以此处说“儿子们在她里面互相冲突”,这表示争战,也就是此处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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