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279

3279.“这些是从

3279.“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出生的”表示产生神性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神性的主的神性理性。这从“出生”的含义清楚可知,“出生”是指衍生物(1145, 1255, 1330节),也就是说,当主题是信时,是指信的衍生物,当主题是教会时,是指教会的衍生物,正如前面从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属灵教会的衍生物(3263节)。但此处“出生”论及主,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的出生或世代;也就是说,神性理性从神性本身而生,由亚伯拉罕所生的以撒来表示;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从神性理性而生,由以撒所生的以扫和雅各来表示,因为以扫和雅各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以扫代表良善方面的神性属世层,雅各代表真理方面的神性属世层,下文论述了这两者。它们就是此处“出生”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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