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238.创世记25:2-4.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这些都是基土拉的子孙。
“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属灵国度的总体类型;“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表示来自第一类的衍生物;“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表示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表示来自第三类的衍生物;“这些都是基土拉的子孙”表示在教义事物和源于这些教义事物的敬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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