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229

3229.如果圣言仅

3229.如果圣言仅仅因它的历史,也就是仅仅因外在意义或字义而为圣言,那么其中的一切历史都将是神圣的。更重要的是,那里提到的许多人会被视为神圣。结果(如实际发生在其中许多人身上的事),他们将被尊为神,只因最神圣的著作论述了他们。例如那些被称为族长的人,即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他们之后的各支派的先祖,就是雅各的十二个儿子,还有后来的大卫和其他人。而事实上,他们都只是人;其中一些人几乎不关心神性敬拜。此外,我可以证实,他们的现状根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且在天堂,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在来世,别处会描述这些人和他们在来世的状态。由此很清楚地看出,外在意义或字义仅凭它所包含和来自的内义或灵义而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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