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20

第四章 灵魂或灵人

第四章
灵魂或灵人的生命性质
320.至于一般来说,灵魂,就是刚刚死去、变成灵的人,其生命是什么样,大量经历清楚向我表明,当人进入来世时,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在来世,还以为仍在这个世界上,甚至以为仍在肉体中,以至于当被告知他是一个灵时,他简直目瞪口呆,既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各个方面,如感觉、欲望和思维上仍是一个人,还因为他活在世上时并不相信灵人的存在,或如有些人那样,不相信灵人会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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