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170

3170.“住了一夜

3170.“住了一夜”表示它的平安。这从“住了一夜”的含义清楚可知,“住了一夜”是指休息,在内义上是指拥有平安。此处的情况是这样:当属灵事物被归给属世人时,那些属于恶欲和虚假说服的事物,因而那些造成不安的事物就会离开;而那些属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事物,因而那些带来平安的事物则会靠近。因为一切不安都是邪恶和虚假的结果,而一切平安都是良善和真理的结果。至于平安的定义和平安状态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2, 93, 1726, 27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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