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16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表示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这从对这几句话的内义的解释可以看出来;但无需这种解释就能清楚看出,这是从这些话得出的结论。“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明显表示来自主,因为旧约经常提到的“耶和华”只表示主,不表示任何人(参看1343, 1736, 1815, 2156, 2329, 2921,3023, 3035节)。这些话涉及奥秘,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此处作出回答的先是作为哥哥的拉班,然后是作为父亲的彼土利,而不是父母;处女本人则直到后来才作出回答。其原因在于,作为哥哥的拉班代表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而彼土利代表对良善的情感的源头。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如同兄妹。而对真理的情感一旦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进入理性人,并与那里的良善结合,就如同已婚妇女。
拉班和彼土利的回答方式(即哥哥先说,然后父亲才说)所蕴含的奥秘是这样:当良善从理性人流入属世人时,它不直接流入那里的真理,而是流入那里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除非该良善以这种方式流入,否则对真理的情感就不能产生。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就是那承认的,因而是那首先同意的,因为理性良善与属世良善之间存在一种直接交流,但理性良善与属世真理之间不存在直接交流。关于它们之间存在的这种平行关系,可参看前文(1831, 1832节)。此处出现了两句古代习惯用语,即:“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意思是这是耶和华所做的;“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意思是他们既不敢否定,也不敢肯定。关于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可参看接下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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