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13.从此处论到第一个人的事实明显可知,现今的一切遗传之恶并非源自他,人们若以为遗传之恶源自第一个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上古教会,该教会被称为“人”。当被称为“亚当”时,它表示那人是从土地里被取出来的,也就是说,他通过从主重生而从非人变成人。这就是这个名字的起源和含义。至于遗传之恶,情况是这样:凡通过自己的行为犯罪的人都因此获得一种性质,它所产生的邪恶被植入他的子女,成为遗传性的。就这样,人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曾曾祖父母,以及再往前的历代祖先所遗传来的东西相应地在每一代后世子孙中增多和生长,并留在每个人身上,又通过他的实际罪恶在每个人身上累加。遗传之恶不会消散,变得无害,除非被主重生。若对这个问题稍加留意,谁都能从以下事实认识到这一点,即:父母的邪恶倾向在他们的子女身上如此显而易见,以至于一个家庭,甚至整个种族或民族都能通过它而与其它家庭、种族或民族区分开。
人进入永生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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