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111.“请告诉我,你父亲家里有地方让我们过夜吗”表示关于仁之良善的调查。这从“请告诉我,有地方吗”、“家”、“父亲”和“过夜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请告诉我,有地方吗”是指调查;“家”是指良善(参看2048, 2233, 2331节);“父亲”,此处即彼土利,是指仁之良善,就是诸如存在于更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良善(参看2863节),这种良善就是利百加所代表的对真理的情感的真正源头;“过夜的地方”是指一种居住的状态(参看下文,3115节)。
内义之所以描述对存在于对真理的情感中的纯真和仁之良善之源头的调查,是因为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它结合的真理没有其它最终源头,或说没有从其它源头中获得自己的最初起源,这一事实可从所有真理在其中被良善接受,并与良善结婚的人身上看出来。在教会里,那些没有某种程度的纯真或对邻之仁的人,无论他们多么熟悉真理,并把它大声说出来,都决不会发自内心承认它。在教会外,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在来世可以被呼召到信之真理这里,或学习信之真理,但只有那些拥有纯真,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才会接受它。事实上,纯真和仁爱构成信之真理能在其中扎根并生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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