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108

3108.这两节经文

3108.这两节经文论述了将真理引入良善;但对那些心智只被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光照,没有同时被出现在能光照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的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光照的人来说,这种引入的性质不容易进入他们的思维观念。那些缺乏良善,因而缺乏信仰的人,头脑里只有那些由世界之光的物体形成的观念。他们不知道属灵之物是什么,甚至不知道真正意义上的理性是什么,只知道属世之物,他们将一切都归于这属世之物。这就是为何内义在此所说的关于将真理引入良善的这些事在他们看来,似乎太过于遥远,或太过于牵强,以至于毫无价值。然而,对那些凭天堂之光看见的人来说,这些事却是最珍贵的。
至于将真理引入良善,情况是这样:真理在被引入并正确结合之前,的确存在于人里面,但可以说还没有变成他的,或他自己的。然而,一旦真理被引入他的良善,这真理就变成他自己的了。这时,它就从他的外在记忆中消失了,并进入内在记忆;或也可说,它从属世人或外在人中消失了,进入了理性人或内在人,在那里以这个人自己为衣给自己穿上,并构成他的人性,换句话说,决定了他作为一个人的性质。正与人的良善结合的一切真理都是这种情况;正与他称之为良善的邪恶结合的虚假也是这种情况。不同之处在于,真理打开理性,从而使人变得理性;而虚假关闭理性,使人变得没有理性,尽管那时在笼罩他的黑暗中,他觉得自己似乎比谁都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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