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105

3105.“两个镯子

3105.“两个镯子”表示神性真理。这从“镯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镯子”是指真理,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内义论述的主题是主。经上说镯子有“两个”,是为了表示完全。镯子被戴在新娘的手上,是因为新娘表示教会,她的手表示从真理获得的能力;“手”论及真理(参看3091节)。“镯子”的这种含义可见于以西结书(16:11,可参看3103节,以及23:42)。此外,不仅新娘戴“镯子”,君王也戴“镯子”;只是君王把它们戴在了手臂上,这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1:10)。君王之所以戴镯子,是因为王权代表并表示主的神性真理(1672, 1728, 2015, 2069, 3009节),“手臂”表示能力(8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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