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101

3101.“要晓得耶

3101.“要晓得耶和华使他的道路通达没有”表示关于神性真理(的调查),即它是哪一种,或它的确切性质。这从“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道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节)。“耶和华道路通达没有”这句话表示那真理是不是神性,这等于问它是不是来自耶和华,也就是来自神性;因而准确地说,问它是哪种真理,因为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进入理性人的真理不全都被接受,只有那些与理性人中的良善一致,并以这种方式被播种和植入,从而与这良善行如一体的真理才被接受。而其余的,即便在被提升之前看似真理,仍不被接受,因为它们不被承认。良善承认自己的真理,真理承认自己的良善。从接下来的内容也清楚可知,这是一个对真理是哪一种的承认,从而这真理被接受,或说主准确认识真理是哪一种,从而接受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