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98

3098.从3088

3098.从3088节至此内义所包含的这些事物从本质上说,只有那些被教导人的内在,并知道真理的人才能理解,因为光照通过并照着真理而来。此处论述的主题是真理被引入良善的初始阶段,因为如前所述(2524, 2701节),良善本身通过理性层,因而经由一条内在途径流入属世层,并光照那里的事物;而真理本身则经由感官,尤其经由听觉和视觉,因而经由一条外在途径流入属世层。这就是真理的起源,或说这就是真理如何出现的,凡进行反思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但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并不在属世层,而是在理性层。因此,真理从属世层,因而从属世领域中被召唤出来进入属灵领域,因为要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是属灵的。这几节(3087-3097节)论述的主题就是,当真理首先从那里被召唤出来时,它是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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