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96

3096.“又跑到井

3096.“又跑到井旁”表示一种较低层次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井”的含义清楚可知,“井”是指真理(参看2702节),不过是较低层次的真理。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引入,所以它表示一种较低层次的对真理的情感,如刚才所述(3094节)。“泉”和“井”在内义上的含义的不同可参看刚才提到的章节(2702节),那里解释到:当论述更纯粹、更高级的真理时,就用“泉”这个词;而当论述不那么纯粹、较为低级的真理时,就用“井”这个词。本章即是一例,它有时说“泉”,有时说“井”。属世真理是低级真理,对属世真理的情感是一种低级的对真理的情感。这种情感可以直接或最近地光照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这光照会进一步穿透并更深地影响我们(参看30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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