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091.“她急忙放低水瓶到她手上”表示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从“放低”、“水瓶”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放低”是一个顺服的行为;“水瓶”是指一个接受者(参看3068, 3079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句话的意思是,教义事物,认知和记忆知识或事实(它们都是接受者,3068, 3079节)预备自己去接受,因为一系列从属关系或一连串命令,因而一系列接受的准备,和由此而来的一系列顺服都是从生命的最初源头或起源,也就是主开始的。处于较低位置的事物必须顺服,因为它们应当为更高之物服务。没有它们的顺服,结合是不可能的。此处提到的“能力”来自真理;真理使下面的事物顺服。在圣言中,能力尤其被归于真理;因此,在内义上表示能力的“手”、“臂”和“肩”论及真理(参看878, 1085节)。能力看似来自真理;而事实上,能力本身通过真理来自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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