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074.至于这三节经文在内义上包含什么,这从所给出的解释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然而,由于这些事是碎片化的,所以贯穿它们的思路无法看出来,除非我们把这些碎片收集起来,把它们看成一个完整观念,同时人的注意力从字义上挪开。只要我们的注意力停留在字义上,那么字义不仅使我们的完整观念或思维混乱,还使我们的心智存有怀疑;心智越怀疑,就越笼罩在模糊之中。此处扼要描述了真理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出现,即从这些知识或事实中被提升,从属世人中出来进入理性人,并变成理性真理(对主来说,则变成了神性)的过程。主的情况是这样:神性之爱流入人身或人性,并激发出拥有纯真在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这流注光照了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并且那里要被提升到理性心智,并在此与神性之爱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变得可见。下文会更详细地描述这一过程。然而,凡不知道一切事物,甚至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通过爱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感的流注而被组织安排的人,对前面和此处所阐述的事都没有任何概念,即便有,也只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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