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72

3072.“愿她就是

3072.“愿她就是你为你仆人以撒所选定的那一位”表示为神性的真理与神性良善在理性心智中的结合。这从“选定”的含义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选定”,也就是说,选定为女人,是指凭婚约结合在一起;“以撒”是指理性(即主的理性心智中)的神性良善(参看3024节)。“她”或利百加代表要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的为神性的真理,这在前面(3012, 3030, 3040节)多次提到,也可从本章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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