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51

3051.“往亚兰-

3051.“往亚兰-纳哈拉姆去”表示由此产生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从“亚兰”或“叙利亚”的含义清楚可知:“亚兰”或“叙利亚”是指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参看1232, 1234节);而“亚兰-纳哈拉姆(Aram-naharaim)”或“两河的叙利亚”(Syria of the [Two] Rivers)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为“纳哈拉姆”(Naharaim音译)或“河”表示由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聪明,这从所引用的圣言经文(108, 109, 2702节)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详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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