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34

3034.创世记24

3034.创世记24:7.耶和华天上的神,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
“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表示主凭神性本身摆脱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邪恶和虚假;“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表示祂的神性意愿和理解力来自神性本身;“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表示圣治;“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的确来自那里,但却来自一个新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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