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13

3013.内义是这样

3013.内义是这样描述引入过程的:当状态预备好,一切事物都被主重新排列,归入神性属天秩序,好叫神性真理可以与主的理性中的神性良善合一(这种重新排列或合一是以通常的方式从属世人,也就是说,从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或认知和教义事物实现的)时,主便通过祂的神性流注把真理从属世人中召唤出来,把它引入其理性中的良善,并将其变成神性。正如主在良善方面将祂的理性变成神性,祂也在真理方面将这理性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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