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01.另一个奥秘是,他们若被教导信的秘密,就会永远灭亡,这由“现在恐怕他伸手又取生命树吃,就永远活着”来表示。情况是这样:当人们颠倒了生命的秩序,只想凭自己,因而凭他们的自我活着或变得智慧时,他们就会推理他们所听到的关于信的一切,即推理它们是不是真的。他们因出于自己,自己的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进行推理,故不可避免地采取否认的态度,从而说渎神的话,进行亵渎,最终毫无顾忌地将亵渎之物与神圣之物混在一起。当人变成这个样子时,他在来世会受到如此判罚,以至于毫无得救的希望。因为通过亵渎被混在一起的事物仍旧混在一起;因此,某种神圣之物的观念一进入,与之联结的某种亵渎之物的观念也会进入;其后果是,这个人无法生活在任何社群,只能留在下地狱之人的社群中。凡存在于思维观念中并与之联结的东西都会在来世,甚至被灵人界的灵人极其准确地感知到,更不用说天使灵了。他们仅仅从一个想法就能准确知道一个人整个是什么样子。以这种方式与神圣之物联结的亵渎之物只能通过这种地狱的折磨被分离出去;这种折磨如此强烈,以至于人若是知道,必小心翼翼避开亵渎,如同避开地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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