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005

3005.从圣言中的

3005.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就内义而言,“耶稣”是神性良善,“基督”是神性真理。“耶稣”之所以是神性良善,是因为“耶稣”表示安全、拯救和救主。它因表示这些而表示神性良善,因为一切拯救都来自神性良善。而神性良善属于主的爱和怜悯,所以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接受这良善。“基督”之所以是神性真理,是因为这个名字表示“弥赛亚”、“受膏者”、“王”。“弥赛亚”、“受膏者”和“王”都表示神性真理,这从下文清楚可知(300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