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995.上古教会成员(关于他们,参看1114-1125节)在自然界的每个事物中都看到某种属天和属灵事物,以至于属世事物仅仅作为用来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对象而服务于他们。因此,他们能与天使交谈,并与天使同在主在天上的国度中,同时又在主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教会中。对他们来说,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结合在一起,并完全对应。然而,这些时代过后,即邪恶和虚假开始掌权之时,也就是说,黄金时代之后,黑铁时代开始之时,情况就不同了。由于那时对应不复存在,所以天堂关闭了。它关闭得如此之紧,以至于世人几乎不想知道是否有任何属灵之物,最后甚至不想知道是否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或死后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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