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992.我从大量经历得知,凡不代表灵界的某种事物,或在灵界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某种事物之物,都不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在其它许多经历当中,以下经历也向我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有好几次,当我正谈论人体器官,从头部事物到胸部事物,甚至到腹部事物来追踪它们的联系时,我上面的天使便通过这些器官所对应的属灵事物来引导我的思维,并且精准无误。他们根本不思想我正在思考的人体器官,只思想这些器官所对应的属灵事物。天使的聪明是这样,他们从属灵事物知道身体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甚至知道最隐秘的事,就是世人绝无可能知道的那种事。事实上,他们完全知晓整个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毫无差错;这是因为原因和原因的初始或最初起源就存在于这些属灵事物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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