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988

2988.要获得对代

2988.要获得对代表和对应的某种概念,只需反思一下属于心智,即属于思维和意愿的活动。这些活动通常从脸上闪耀出来,因为它们就显现在面部表情中。情感尤其如此,内在情感从眼睛并在眼睛里面就能看出来。当脸上的部位和心智的部位行如一体时,就说它们相对应,并且就是对应;脸上的实际表情代表(心智活动),并且就是代表。身体举止所表达的一切,以及肌肉所产生的一切动作也是如此。因为众所周知,这一切都是照着一个人的所思和所愿发生的,或说他的思维和意愿决定了它们。身体的举止和动作本身代表了心智的事物,并且就是代表;当身体的事物与心智的事物一致时,它们就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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