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95.经上之所以说给他们穿上皮外衣,是因为(最初的)上古之人因其纯真而被说成是“赤身露体”;但当他们丧失自己的纯真时,就意识到他们住在邪恶中,这也被称为“赤身露体”。为了使一切事物显得连贯,按照上古之人的说话方式使之看上去如同历史,此处说给他们穿上衣服,免得他们赤身露体,也就是住在邪恶中。他们拥有属灵和属世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3:1-13)关于他们的阐述和说明(193, 216-217, 224-225节)清楚看出来,也可从此处说“耶和华为他们作皮外衣给他们穿”清楚看出来。因为此处论述的是上古教会的第一代后裔,尤其是被赋予这种良善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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