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940

2940.“以弗仑正

2940.“以弗仑正坐在赫的儿子们中间”表示那些主要能接受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从“以弗仑”的代表,以及“赫的儿子们”和“中间”或“在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赫的儿子们”是指那些能接受信之良善和真理,一个新教会能存在于其中的人(参看2913, 2933节);“中间”或“在中间”是指主要或首要的东西,以及至内在的东西(参看1074节)。“中间”在内义上表示主要或首要的东西,以及至内在的东西,这是由于来世的代表。当某种良善以属灵的观念来代表时,该良善最纯粹、最好的部分就出现在中间,越来越不纯粹的良善则按着连续层级从中间向外出现,直到最后不是良善的东西出现在周边。这就是为何“在中间”表示主要或首要的东西,以及至内在的东西。思维观念以同样的方式被代表;情感,以及一切状态变化也是。良善或邪恶照着它们相对于中间的位置而不同。这种现象可追溯到属灵和属天事物所拥有的形式,该形式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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