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937.“按着足额的价银”表示通过真理救赎。这从“银”和“他可以按着价银或为了银子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银”是指真理(参看1551节);“他可以按着价银或为了银子给我”是指购买,在灵义上是指救赎。属灵人可以说是“用银子买的”(参看2048节), 也就是说,通过真理被救赎,因为他们通过信之真理重生,也就是被引入良善。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拥有对良善的任何感知。相反,他通过真理认识良善,然后出于真理承认良善。当他承认并相信时,这真理对他来说就变成良善,他把这真理作为良善来喜爱;这良善的性质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真理。这就是为什么说属灵人通过真理被救赎。然而,良善的性质不是从真理,而是从良善进入这种性质的真理的流注中产生并发展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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