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905.“一百二十七岁”表示它们的完结或完满。这从“一百”、“二十”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一百”是指完结或完满之物(参看2636节);“二十”或两个十也指完结或完满之物(参看1988节);“七”是指神圣之物(参看395, 433, 716, 881节)。因此,它是指此处所表示的属于教会的神圣之物的完结或结束。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482, 487,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节)。
它们的完结,也就是说,教会的状态和时间的完结表示它们的结束。教会会经历像人的各个年龄段那样的不同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是童年时期,第二个是青少年时期,第三个是成年时期,第四个是老年时期;这最后一个阶段,或老年时期就被称为完结或结束。教会的各个阶段也像一年当中的各个季节和状态,其中第一个是春天,第二个是夏天,第三个是秋天,第四个是冬天;这最后一个就是一年的结束。教会的各个阶段又像一天当中的各个时间段和状态,其中第一个是黎明,第二个是正午,第三个是晚上,第四个是黑夜;当黑夜来临时,这就是一天的完结或结束。在圣言中,教会的这些状态被比作人的各个年龄段,一年四季和一日四时,并由它们来表示,因为时间表示状态(参看2625, 2788, 2837节)。
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通常以这种方式减少。当良善和真理不复存在时,或如前所述,当信不复存在,也就是说仁不复存在时,教会就迈入它的老年,或冬天、黑夜。这个时间和状态被称为最终决定、完结和完满或满足(参看1857节)。经上论到主在时间满足的时候,或完结到来时降世的话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那时任何良善,甚至连属世良善都不复存在了,因此任何真理也都不复存在了。这就是本节所说这些事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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