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904

2904.“撒拉的一

2904.“撒拉的一生”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教会先前的一切时间和状态,这从此处“一生”的含义和“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一生”在此因涉及年龄和构成它的各个时期,即童年,青少年,成年和老年而表示状态,如总体上一切时间段所表示的那样(参看2625, 2788, 2837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教会,所以“一生”表示教会的时间和状态。“撒拉”代表神性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172, 2173, 2198, 2507节)。由此可知,此处“撒拉的一生”在内义上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教会先前的一切时间和状态。
撒拉作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活着时,代表与其神性良善结合的主的神性真理,这可见于刚才所引用的章节。她因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教会的神性真理,因为教会只有主的真理,没有其它真理。真理若不来自主,就不是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和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本身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一点从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该教义教导说,信的全部,即一切真理都来自主。
圣言中的一切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主;圣言的生命本身即源于此。它们因关注主,故也关注主的国度,因为主是其国度中的全部。来自主、在其国度中的神性事物构成祂的国度。因此,一个天使、灵人或世人越从主接受良善和真理,并相信它来自主,就越在主的国度。相反,他越不接受它们,不相信它们来自主,就越不在主的国度。因此,来自主的神性事物构成祂的国度或天堂;这就是主是其国度中的全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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