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902

2902.论述的主题

2902.论述的主题是逝去的神性真理(1-3节);主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4节);祂被友善地接受(5-6节);这对祂来说是一种喜乐(7, 12节);他们最初的状态是模糊的,因为他们以为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自他们自己(8-11, 14-15节);但他们被教导,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而是来自主(13节);他们以这种方式被救赎(16节);并重生(17-18节);因此,一个新教会被形成(19节);是从外邦人当中形成的(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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