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899

2899.随后到来的

2899.随后到来的是犹太教会中的圣言。这部圣言同样是通过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写成的,以便它可以拥有天上的人所理解的内义在里面,从而凭借圣言有一种交流可以存在,并且主在天上的国也可以与主在地上的国联结起来。除非圣言中的一切都代表、用来描述这些事物的一切话都表示主的神性事物,以及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否则圣言不是神性,或说这不是神的圣言。既然如此,那么它决不能以任何其它风格写成,因为只有这种风格才能使人类的事物和话语对应于天上的事物和观念,直至一点一划或最后细节。因此,甚至就连小孩子在阅读圣言时,天使也能感知到圣言里面的神性事物(参看177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