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892

2892.一个过着良

2892.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相信主掌管整个宇宙,唯独祂是从爱和仁而来的一切良善,并通向信的一切真理的源头,事实上生命本身来自祂,因此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的人,其状态是这样:他能被赋予天堂的自由,以及伴随这自由的平安。因为他只信靠主,不关心其它东西,或说不让其它任何东西干扰到他;他确信一切事都永远朝着良善、祝福和幸福发展。相反,一个相信自己掌管自己的人总是焦躁不安,不断陷入恶欲,因而陷入对未来的牵挂,从而陷入各种各样的忧虑。由于他的这种信念,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说服也就粘附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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