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891.从这个世界新来的灵人绞尽脑汁试图理解这个观念:没有人能从自己实行良善,或从自己思考真理,他只有从主那里才能如此行。他们以为如果这种观念是真的,那么他们就成了机器,什么也控制不了;若真是这样,他们只好放下双手,任由摆布。但他们被告知,他们尽可以从自己思考、意愿并实行良善;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发展出天堂的自我和天堂的自由。不过,他们也被告知,他们仍应承认良善和真理并非来自他们自己,而是来自主。他们被教导,所有天使都处于这样一种承认,甚至感知,即:事情就是如此。他们越敏锐地感知到他们被主引导,因而在主里面,就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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