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890

2890.与人同在的

2890.与人同在的恶灵(他通过恶灵与地狱相通)只视他为可鄙的奴隶,因为他们把自己的欲望和说服注入他,从而把他领到凡他们所愿意的地方。但天使(他通过天使与天堂相通)却视他为弟兄,并把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注入他,从而在自由中把他领到主所愿意的地方,而不是他们所愿意的地方。这表明这两种自由是何性质,并表明被魔鬼引导是奴役,被主引导是自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